摘要
"产权残缺论"与"失地失业论"以两种不同的思路论证征地会降低农民的收入,本文进一步整合了两种思路,从理论上辨析了"产权残缺论"所隐含的未被检验的命题,从经验上利用2014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用倾向得分匹配方法估计了征地的福利效应。研究表明,"产权残缺论"所隐含的命题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情况下是成立的,当交易费用大于零时土地转让以集体产权形式呈现更有效率。在农转非这项交易上,集体产权的主体变为地方政府,这本质是以企业替代市场,降低了地权交易的费用。另外,不同于"失地失业论",本文的证据显示征地能够提高被征地农民的收入,更能显著改善欠发达地区被征地农民的福利,征地的福利效应在低于贫困线的家庭中更为显著。
出处
《农业技术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14-27,共14页
Journal of Agrotechnical Economics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确权背景下地权安全性与农村人口流动研究"(编号:7160312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城市产业空间结构对土地利用效率的影响机制研究"(编号:41601115)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机理分析
绩效研究与治理逻辑"(编号:16YJC79009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扶贫效应及相关政策研究"(编号:16BGL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