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各省纷纷展开高考改革,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制度中,这是推动素质教育、实现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举措。但同时也伴随一些关于公平问题的出现:综合素质评价是否绝对公平?有关教育部门和评价主体能否经受得住公平的考验?综合素质评价是否能协调以往高考招生"地区不公"的矛盾,有效促进区域公平?实现维护教育公平的目标,可采取以下对策:寻求综合素质评价自身的合理化;以完善的配套监督机制作为保障,确保评价结果的阳光化;以坚实的法律制度作后盾,提高弄虚作假的违法违规成本,将综合素质评价合法化。
出处
《教育理论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7期20-22,共3页
Theory and Practic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