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执转破"是贯彻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僵尸企业"处置力度、促进市场整体产能优化和结构调整,进而实现新形势新条件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然而在实践中,"执转破"的运用却呈现出冷热不均的局面。本文分析前述冷热不均的原因是不同主体之间的效益博弈以及社会各方对破产制度效益功能的忽视。在此基础上,本文提炼出破产制度的四大效益功能。围绕如何运用效益法则激活"执转破"实践,构建衔接执行程序助推破产效益的"当事人申请破产的职权辅助模式"以及"执转破繁简分流的案件审判机制"。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1期34-42,共9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