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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治生活》城市居委会选举方式界定的商榷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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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政治生活》教科书(人民教育出版社2015年3月第7版)第17页的“相关链接”,把城市的居民委员会选举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选举一并称作目前“我国居民在社会事务方面直接参与选举的活动”.与教科书配套的《教师教学用书》更是明确写道:“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村(居)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委员,由村(居)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在这里,将城市居民委员会的选举方式界定为直接选举,既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也不符合基层民主实际,值得商榷.
作者 周建民
机构地区 江苏省南通中学
出处 《教学月刊(中学版)(政治教学)》 2017年第6期61-6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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