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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委联合发文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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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5月4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等六部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依法明确举债融资的政策边界和负面清单,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出处 《招标采购管理》 2017年第5期6-6,共1页 Tendering & Purchasing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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