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习惯于事前行政审批到习惯于事中事后监管,对我国政府来说是一场新的革命。事前审批属于事前监管,以行政许可为主,严把准入关口。事中监管,以风险管理为主,主要确保市场主体持续符合准入条件,依法合规经营,重点在于状态维持与过程监控。事后监管,以稽查执法、依法惩戒为主,轻则纠正市场主体行为,重则清除不合格的市场主体,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本文立足我国招投标监管现状,借鉴部分发达国家事中事后监管的经验,梳理出事中事后监管的核心要素,设计提出"基于信用管理的招投标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对于研究招投标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具有一定价值和现实意义。
出处
《招标采购管理》
2017年第5期40-42,共3页
Tendering & Purchasing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