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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享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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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自2017年1月1目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出处
《中国贵金属》
2017年第6期8-9,共2页
China Precious Metals
关键词
物流企业
仓储设施
税收优惠
用地
商品
国家税务总局
土地使用
优惠政策
分类号
F259.23 [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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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流仓储用地使用税享50%优惠[J]
.中国连锁,2017,0(6):19-19.
2
煤炭、焦炭等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土地使用税享50%优惠[J]
.中国煤炭,2017,43(6):75-75.
3
胡唐兵.
深入推进大数据审计的几点思考[J]
.审计与理财,2017(5):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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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降低实体经济成本[J]
.经济界,2017(3):11-12.
中国贵金属
2017年 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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