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责,是指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履职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发挥的作用和功能。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和全面展开,需要对其进行新的理论概括。立足于法律授权、改革要求和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责可以概括为"监督、审查、追诉"三项内容。三者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紧密联系,全面准确地概括了检察权的基本内容;为检察机关转型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奠定了理论基础;为检察权运行机制完善和配套设施建设提供了遵循。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1期21-26,共6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