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地规模化有改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效率、搁置根本变革农村土地制度的争议、促进我国的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等价值,但也有诱发社会不稳、产生新型腐败、弱化政治信任、危及粮食安全等风险,应当采取划清农地的权利边界、进行适度农地规模化经营、农地规模化以农民自愿为原则、优化农村基层治理结构等措施来防控农地规模化的潜在风险。
出处
《江苏农业科学》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1期278-282,共5页
Jiangsu Agricultur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编号:16BFX126)
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编号:2016BFX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