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香港基本法研究出现了明显的实用主义和国家主义倾向。实用主义的基本法研究提高了基本法学的务实性和操作性,使得基本法研究嵌入中央对港政策的形成与诠释的权力脉络之中;国家主义的基本法研究契合了政治现实的发展趋势,为政治言说提供了一套新的理论框架,将国家视野和国家利益带到学术研究之中。然而这两种基本法研究立场在理论和现实中也面临一系列悖论和诘难,由此需要在香港政治转型的背景下,接续实用主义和国家主义的基本法研究的积极价值,建构立宪主义的基本法研究。立宪主义的基本法研究通过发现香港的新价值,重述基本法的宪制和政治内涵,引导香港的政治和社会变革,兼容中央政府意志和香港社会的主流民意,体现审慎渐进的原则,促成宪法在特区的适用,并最终导向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个人尊严得到完善保障。
出处
《中国法律评论》
2017年第3期116-141,共26页
China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