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做工程建筑方面的研究中,建筑工程所签订的施工合同里,关于价款方面的调整往往很难在合同双方的意见里达成一致,双方因利益一定程度上对立,所以施工合同价款调整发生分歧或者严重有损某方利益现象逐渐凸显为结算纠纷的导火索。施工合同本身存在先天性缺陷且由于合同并没有明确和详细的内容界定该怎样合理分担合同价款需要进行调整的风险因素,因此,一旦有致使价款调整的风险发生,则双方无法明确各自需要承担的责权利,合同参与者想要选用符合情理的方式来完成合同价款的调整十分艰难,长时间下来必然促使项目谈判成本持续增长,结算也久拖不决。
出处
《建筑设计管理》
2017年第6期56-57,67,共3页
Architectural Design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