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例回顾]2005年11月18日,水电工程集团(甲方)与实业公司(乙方)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甲方以其资质对某水电站工程投标,在乙方的协助下中标,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乙方负责咨询、公关等工作;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现金由乙方以甲方名义出具,如为保函形式则由甲方出具;甲方负责组建工程指挥部,负责工程管理与实施,负责与业主的交往、对外联系等,乙方可委派人员以甲方工作人员名义参与合同谈判;工程中标后,甲方按其结算合同总额计提管理费用2.5%;中标后,双方组织单项工程的招标,均可推荐施工队伍,单项工程中标单位应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
出处
《招标与投标》
2017年第7期27-28,共2页
Tendering and 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