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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厂抢搭进口原油政策末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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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月底,发改委发布重磅文件即《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有关原油加工企业申报使用进口原油问题的通知》,文件中明确提出自2017年5月5日起,发改委将停止接收有关原油加工企业使用进口原油的申报材料。当然,对于2017年5月4日前已按规定完整提交申报材料的企业,发改委将按[2015]253号文件规定,继续开展后续核查评估等工作。
出处 《中国石油企业》 2017年第6期27-27,共1页 China Petroleum 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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