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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是否需要视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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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规定:“七、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
出处 《税收征纳》 2017年第4期31-3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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