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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如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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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第二条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出处 《税收征纳》 2017年第4期32-3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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