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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交易过程中取得现金补价的,应如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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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第四条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交易过程中取得现金补价的.现金部分应优先用于缴税;现金不足以缴纳的部分,可分期缴纳。
出处 《税收征纳》 2017年第4期32-3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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