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下学界对重视市场退出问题的研究,主要聚集于"法庭内"退出制度,特别是破产重整、清算与和解这三种列于《企业破产法》的制度,而对于"法庭外"退出制度的关注寥寥,市场退出制度在实践中呈现一定的非市场化运行状况。本文立足于市场退出制度的市场化改革,重点关注"法庭外"的退出规则,希冀在这块"理论荒地"上搭建研究架构,为我国市场退出制度体系的改进提供政策建议。当前的经济形势及国家政策为市场退出制度指明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应在完善社会信用机制的基础上,通过年报制度促使企业"对市场负责",由行政机关监督转换为社会共治;应在简政放权的政策环境下改革注销制度,通过推行简易注销程序降低企业退出市场的成本,提高企业的离场动力。
出处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2017年第6期16-20,共5页
Research on China Market Regulation
基金
中国市场监督管理学会委托课题<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课题编号:1021-2321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