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取得的收益。是否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导出
摘要
答:根据《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的规定,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4点所称的金融商品转让。
出处
《税收征纳》
2017年第5期31-31,共1页
关键词
增值税政策
理财产品
金融商品
资产管理
纳税人
基金
信托
转让
分类号
F812.42 [经济管理—财政学]
引文网络
相关文献
节点文献
二级参考文献
0
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引证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1
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外卖食品如何征收增值税?[J]
.税收征纳,2017,0(5):32-32.
2
葛枫.
税收刻刀下的信托业变局[J]
.企业家信息,2017,0(6):106-107.
3
增值税税率减至三档,取消13%的增值税[J]
.磷肥与复肥,2017,32(5):50-50.
4
余德厚.
金融风险的法律防范——以日本金融交易法修正为例[J]
.武汉金融,2017(6):45-48.
5
钱玉娟.
跨境电商重塑期[J]
.中国经济信息,2017(10):72-75.
被引量:1
6
罗文,许雨松,欧阳毅.
大发渠水信合情[J]
.当代贵州,2017,0(21):58-59.
7
《税务研究》撰稿须知[J]
.税务研究,2017(6):8-8.
税收征纳
2017年 第5期
职称评审材料打包下载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