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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是否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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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答: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1988]25号)第二条规定,对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不贴印花。
出处 《税收征纳》 2017年第5期32-3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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