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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部门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是否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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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答: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1988]25号)第六条规定,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印花。
出处 《税收征纳》 2017年第5期32-3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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