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去极端化”工作进展到了一个新阶段,并取得了显著成果,社会环境基本稳定,尤其在《反恐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实施之后,此项工作有法可依。但结合新疆边境地区的实际情况,针对当前工作存在的不足,应当提倡社会各方面力量综合入手,创新当前的治理手段,通过设置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宗教事务管理和边境管控这“四道防线”阻断极端化进程,将社会管理逐渐向社会治理转变,以“维稳”作为基点推动新疆社会更进一步发展。
出处
《公安研究》
2017年第5期29-34,共6页
Policing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