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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粮食经纪人无需办理粮食收购资格”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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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去年9月国家粮食局对2004年颁布实施的《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主要精神是第三条规定"农民、粮食经纪人、农贸市场粮食交易者等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无需办理粮食收购资格"和第三十条规定"本办法中粮食经纪人是指以个人或者家庭为经营主体,直接向种粮农民、其他粮食生产者收购粮食的经营者"。
作者 刘松
出处 《中国粮食经济》 2017年第6期37-39,共3页 China Grain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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