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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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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安徽省工商局印发《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求,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不得作出决定。安徽省工商局结合法定职责,确定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两类重点执法行为进一步明确程序性规定和实质性要求,形成典型案例,为试点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17年第12期9-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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