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案例1.1简要案情案例1石某,男,46岁,于2013年4月5日因土地地界问题与邻居发生纠纷致面部受伤,口腔科诊为36牙根折断。初检法医认为该牙根折系由本次外伤造成,应认定为外伤性根折。复检法医详细询问石某受伤史并结合检验情况,认为石某面部损伤为抓痕,且口唇及颊黏膜均未见破损,牙齿受力不明确,阅牙片见36牙槽骨吸收,牙周膜增宽,折断线较模糊,应为原有牙根折裂而非外伤性根折。
出处
《中国司法鉴定》
2017年第3期99-101,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Forensic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