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纪委书记郑绍鑫“装GPS跟踪区委书记公车”案件,又有新进展。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一审重审判处郑绍鑫犯受贿罪、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该院此前曾以相同罪名判处其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两万元,但被二审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此番重审,刑期从6年变为3年6个月,可郑绍鑫还是表示不服判决,并再次提出上诉。
出处
《现代声像档案》
2016年第5期47-47,共1页
Modern Audio-Visual Arch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