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采用问卷法考察了四川未成年犯管教所的494名犯罪青少年和普通中学的701名普通青少年。研究发现,犯罪青少年初次犯罪时的文化程度以初中肄业和小学为主;初次犯罪时的年龄介于15-18岁年龄段的最多;辍学和无工作的比例高;初次犯罪绝大多数是团体作案。通过比较分析犯罪青少年和普通青少年的家庭环境,结果表明:二组青少年家庭的经济社会地位、教养方式、家庭成员关系、亲子沟通及家庭关怀度上差异显著,与以往的研究保持一致。犯罪青少年家庭的经济收入较低;教养方式更多地呈现出极端化倾向;家庭成员间的交流沟通较少;家庭关怀及成员间的亲密度低。
出处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17年第2期21-30,共10页
Juvenile Delinquency Prevention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