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庭审是案件审理的关键环节,是法官与当事人探寻公正的重要场合。辩论主义和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在各自发展过程中呈现出趋同融合的趋势,以此为基础产生了协同主义的庭审。协同主义将辩论主义与职权主义的优势因素相结合,注重法官与当事人关系的协同,对我国行政诉讼庭审程序的构建具有重要启示意义。我国当前行政诉讼庭审具有较强的当事人竞技,法官消极裁判的辩论主义特点。这种庭审所预设的理想功能虽有一定发挥,但在诉讼参与人与庭审的匹配程度、庭审的主要功能实现、裁判结果产生等方面存有运行偏离和不足。为此,应对当前行政诉讼庭审进行相关改良设计,构建法官与当事人协同关系,从而克服现存弊端。
出处
《理论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118-122,128,共6页
Theoretical Expl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