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诉讼时效制度存在正当性的理由,各类型侵权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制度,应依是否存在保护不特定第三人信赖利益的必要,是否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来判断。对于产生原因不同的侵权请求权,以类型化方法分别考量其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制度。最后对已经存在的批评进行分析,发现均无法成立。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7期75-80,共6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