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传播技术的应用狂热,用户从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的完全受众脱离而出,他们可以通过新技术带来的多元化渠道参与到社会各种信息中去,在思想多元化及言论自由的时代,他们不但在信息社会中承担着受众的角色,更扮演着传播者,甚至造势者的角色。通过微信、微博,用户不但可以通过观看上传的视频零距离接触社会热点事件,还可以参与社会热点事件的分析、讨论中去,并再一次通过转发而影响造势。如果用户是个"大V",并具有高度的科学、法律鉴别力、政治敏锐性、及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其正当的言论必定会对热点事情的社会舆论风向造成正面积极引导。而一旦遇上科学法律知识欠缺,唯恐天下不乱者,甚至想通过"大V"刷粉、恶意牟利者,难免夸大、歪曲事实,编造、扭曲事实真相,这样便极大地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进一步对整个社会的法制建设及和谐稳定发展造成极大挑战。
出处
《通讯世界》
2017年第13期51-52,共2页
Telecom Wor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