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裁执分离模式是对非诉行政案件的一个创新,其运行应遵循人权保障原则、正当高效原则、分离协作原则、符合比例原则。裁执分离制度内在功能和价值追求,决定了应当将人权保障、正当高效作为根本性的原则,而分权制衡和职能分离的理论基础,决定了裁执分离制度运行应遵守分离协作原则,并将其作为一项特殊性原则予以确立。裁执分离制度运行的"动态性",决定了无论执行情况发生何种变化都应当"万变不离其宗",在执行活动中应当遵守比例原则。
出处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7年第3期49-54,共6页
Journal of Gansu Radio & Television University
基金
齐鲁工业大学2016年人文社科校级规划重点项目"裁执分离视阈下非诉讼行政执行问题研究"(SKXMZ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