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司法判决塑造公众法治观念"命题有其内在的逻辑理路。"法律文化的内部结构冲突"和"法治观念社会化的事业未竟"是命题得以提出的背景和问题意识;个案判决塑造的特殊性是命题得以成立的逻辑前提;文化性意义的影响、法律与社会沟通的中介、司法判决的公共产品属性以及未来理性生活的安排是命题自身发挥作用的内在机理;价值释放模式、案例指导模式以及反面型塑模式是命题得以开展的基本模式。但是此命题的开展依然面临困境,需要从多种路径加以消解。
出处
《天府新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68-78,共11页
New Horizons from Tianf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