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一部"账簿"式书目,明人王道明所编《笠泽堂书目》主要是对其父王继贤"笠泽堂"藏书的著录,以致王道明编目过程中并未对所录之书重复著录、归并不合理等情形进行修正。而受囿于王继贤对所藏之书征信价值的强调,此书目的部类设置与作品著录主要依所录之书的"时用"价值与征信价值展开,并否定驳杂、虚妄的作品。这从子部"小说家"类与"杂家"类的作品著录中即见一斑。同时,在传统"四分法"的制约下,由此形成了"小说家"类以征信思想为主导、以源于"闾里小知"与"街谈巷语,道听涂说"等为具体细目进行作品著录的做法。
出处
《内江师范学院学报》
2017年第7期10-14,共5页
Journal of Neijiang Normal University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鲁迅<中国小说史略>辨正"(15FZW05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