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晰界定国家秘密及密级是科学开展军工企业保密工作的基本前提。现阶段军工企业定密工作中,存在责任主体不明、因法规/专业不熟引发定密不准确、随意定密、缺少责任追究等问题。新保密法中要求各个机构和单位的负责人为保密责任人,标志着国内定密责任人机制的构建。军工企业必须借助清楚的职责界定及定密责任人资格的确定、规范定密流程等措施,进一步落实定密责任人制度,真正做好定密监管,构建完善的定密异议解决机制,开展科学定密,以确保企业及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出处
《甘肃科技》
2017年第12期69-70,共2页
Gansu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