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税体制改革中提出的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要求对公路投融资管理体制有重要的影响。目前公路管理体制中存在的公路事权与支出责任不相适应的局限性,有待在明确公路事权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深化公路管理体制改革予以解决。尽管明确中央公路事权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但目前也许尚不具备明确与实施中央公路事权所需的条件。对此有必要在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地方公路事权的基础上,完善公路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公路管理体制。
出处
《交通财会》
2017年第5期4-9,14,共7页
Finance & Accounting for Trans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