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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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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机制,规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发挥地方政府债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通知》(财预[2015]225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机构地区 财政部
出处 《交通财会》 2017年第5期86-87,共2页 Finance & Accounting for Tran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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