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政策已经执行了近10年,这一政策出台极大地改善了各地道路通行条件,节省了公路运输成本,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但是中央财政在按协定支付地方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补助资金时,仅仅考虑到2008年末静态债务余额,而忽略了分期还债导致孳生的利息。本文通过分析中央补助资金分期到位偿还贷款由此产生的利息没有还债来源,从供给侧改革、中央与地方权责匹配、中央财政能力和群众呼声四个方面提出建议,期待中央三部委尽早拿出具体办法解决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中央补助资金孳生的利息。
出处
《交通财会》
2017年第6期4-6,共3页
Finance & Accounting for Trans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