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历史上之所以有所谓春秋时期,是因为《春秋》这部书记载了这个时期的历史发展进程。至于这种编年史书为何称作"春秋",古今又有许多说法。影响较大的是杜预的说法,认为古人"错举"一年四季中的两季,以"春秋"代表一年,进而《春秋》就成了编年史书的代称了。但是从甲骨文材料来看,直到殷商时代虽然可能已经有了四时的时序观念,但还没有明显的春夏秋冬四季概念,当时只有春秋两季。商代的春季相当于殷历的十月到三月,即夏历的二月到七月;秋季相当于殷历的四月到九月,即夏历的八月到一月。当时的岁首交接时在种黍和收麦之月,相当于夏历的五月。到了西周末期、春秋初期,才逐渐出现了春夏秋冬四季。也就是说,原来的"春秋"二字不是截取"春夏秋冬"而来,对一年四季的概括,其本身就足以标志完整的一年了。春秋战国时代虽然已经有了四季,但人们把按年代编写的历史,叫做"春秋",当是对商周历史的继承。
出处
《管子学刊》
2017年第2期66-69,共4页
GuanZi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