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种业技术创新的集成性、系统性、风险性及外部性特征决定其创新主体存在多元性。基于交易成本经济学,从不确定性、资产专用性、交易频率、机会主义、主体的有限理性及异质性六个维度分析多元主体进行种业技术协同创新的必要性,即有利于节约交易成本,避免种业技术交易的"市场失灵"及"组织失效"。针对种业技术创新的本质属性及现实问题,探索多元主体实现种业技术协同创新的有效途径。提出种业技术协同创新对策建议:1)多元主体之间不仅要实现横向协同创新,还需进行创新链的纵向协同创新;2)注重发挥种业企业及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种业技术协同创新中的作用;3)着力打造"互联网+新型种业技术协同创新战略模式"。
出处
《南方农业》
2017年第19期65-70,共6页
South China Agriculture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5YJC630128)
重庆市科委决策咨询与管理创新计划一般项目(cstc2016jccx AX0035)
重庆市文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16SKB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