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齐政修教"是明清时期中央政府治理土司地区的一种方略。其中,"齐政"作为国家治理土司地区的目标,主要体现在土司地区与经制州县政务的"齐政"和土司地区的土司相关制度"齐政"。"修教"是国家治理土司地区的举措,具体有二:一是土司地区建立多种学校,二是强制土司及子弟入学读书。"修教"的绩效十分显著:不仅加速了主流价值在土司地区的广泛传播,改变了土司地区民众的习俗,而且维护了土司地区的社会稳定,促进了改土归流在土司地区的顺利实施。
出处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73-77,共5页
Journal of South-Central Minzu University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土司制度与国家治理研究"(16BMZ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