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地承包权制度是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基本实现形式,是落实农地"三权分置"的关键环节。但是,现有的农地承包权制度并没有与农地"三权分置"完全适配,亟待深化改革。要通过形成更为公平的承包集体土地资格制度,形成家庭承包经营与多种承包权实现形式并存制度,形成起点与期限明确的承包权长久不变制度,形成农户自愿有偿退出农地承包权激励制度,形成规范明确农地承包权退出后续制度等,来进一步深化农地承包权制度改革。
出处
《理论导刊》
北大核心
2017年第7期75-77,共3页
Journal of Socialist Theory Guide
基金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深化改革时期农地承包权制度演化研究趋势--基于改革开放以来演化历程的考察"(HB16LJ005)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