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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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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通知》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名计入收入总额。
出处 《商业会计》 2017年第13期5-5,共1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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