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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又有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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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通知,扩大小型徽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出处
《今日浙江》
2017年第11期5-5,共1页
关键词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微利
利好
国家税务总局
应纳税所得额
财政部
分类号
F812.42 [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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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上限提至50万元[J]
.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2017(7):6-6.
今日浙江
2017年 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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