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权即人之为人所应具有的权利。在后形而上学时代,人权作为一种普遍主义的道德观念,构成了民主法治国家的价值内核。然而,当前流行的法学实用主义、文化保守主义和国家主义却在助长一种对于人权的怀疑主义思潮,它们从不同方向上解构人权的价值内涵。要化解人权所面临的道德困境,那就必须重申人权的基本信念和规范原理。要言之,人权在现代政治法律制度的正当化评价中应处于核心地位,它以平等的关切为基本原则,其立基于人是目的而非手段这一人性论根据,作为不可替代的政治原则,它根本性地塑造了法律制度自由公正的品格。
出处
《中国青年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117-123,共7页
Journal of Chinese Youth Social Science
基金
2016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地方立法起草主体制度研究"(课题编号:16CFXJ02)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