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将部分地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期限延长一年,延期至2018年5月。近年来。人大以授权方式已启动了多项重大改革试点,但调整既定的时间表,在即将期满前夕作出延期决定.尚属首次。追溯起来,此轮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始于2015年5月,根据人大的相关授权决定,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0家法院被纳入为期两年的试点之列,随着一系列改革元素的注入,扭转“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现实弊端的改革预期已初见成效。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17年第7期14-1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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