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坚持扩大内需,"积极发展对经济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着力培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工作的基本方针。电力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也是对经济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继续大力发展电力工业,并把它作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把电力作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是由电力的性质、特点、现状和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所决定的。电力广泛应用于工农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是现代社会生活和生产不可缺少的能源和动力。电力,既是商品,也是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电力产业的公益性和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的不可或缺性以及联系的广泛性,决定了它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推进电气化;而要实现电气化,必须大力发展电力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