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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声音"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将取消"5月13日,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表示将全面清理对高耗能企业的用电价格优惠,并要求限期取消现行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等高耗能企业用电价格优惠。自2010年6月1日起,将限制类企业执行的电价加价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05元提高到0.10元,淘汰类企业执行的电价加价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20元提高到0.30元。
出处 《湖北电业》 2010年第3期6-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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