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为全面贯彻落实"四有两责",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紧密结合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等具体工作,在深化改革中不断强化盟、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嘎查村(社区)全覆盖食药监管体系建设,在推进制度落实中不断强化层级责任体系,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严格考核评价,落实好日常监管职责;努力加强标准化建设和能力建设,提升技术支撑,落实好监督抽检抽验职责,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水平。
出处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17年第6期50-51,共2页
China Food & Drug Administration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