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科学规划 开放设计 分类建设——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电子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思考 被引量:3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虽然《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明确要求推进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保证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可追溯,但对电子化追溯没有强制要求。《食品安全法》对电子化追溯也只是作了鼓励性的要求。因此,在电子化追溯体系建设方面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撑。
出处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17年第6期66-68,共3页 China Food & Drug Administration Magazine
  • 相关文献

引证文献3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