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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扣押无3C认证标志产品案引发的工作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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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 2017年1月12日B局C工商所执法人员在辖区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个体工商户陈某和岳某电动车门市内销售的“某某”牌电动三轮车有产品合格证明,无3C认证标志,陈某、岳某均无法出具3C认证标志((目录》产品的认证认可证书。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17年第13期63-6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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