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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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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邵保明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典型意义:非法出售户籍信息、手机定位、住宿记录等个人信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基本案情:2016年初,被告人邵保明、康旭、王杰、陆洪阳分别以“大叔调查公司”的名义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被告人倪江鸿不久后参与。五被告人通过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个人户籍、车辆档案、手机定位、个人征信、旅馆住宿等备类公民个人信息的广告的方式寻找客户,接单后通过微信向上家购买信息,或让其他被告人帮忙向上家购买信息后加价出售,每单收取10元至1000余元不等的费用。
作者 张春波
出处 《中国审判》 2017年第16期51-53,共3页 China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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